新闻政策

  各灵活就业人员:

         我市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缴费数据如下:

  自2016年6月23日起,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了,每月缴纳标准为:

         按省月社平工资40%缴费标准为 350元

         按省月社平工资60%缴费标准为 524元

         按省月社平工资100%缴费标准为 873元

         按省月社平工资200%缴费标准为 1747元

         按省月社平工资300%缴费标准为 2620元;

         也可以在349.39元至2620.45元区间自由选择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。

        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,请务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,跨年度不能补缴。

 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

 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

  • 服务热线:0311-85862608
  • 工伤热线:15303317292
  • 意见:hebeiqihai@126.com
  • 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219号鹿诚商务中心1号楼F18
关于七海
扫描二维码
关注"河北七海人力集团"订阅号
© 2013-2016冀ICP备14021858号版权所有:河北七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